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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加坡布政司(英语:Chief Secretary, Singapore),1946年至1955年间称为新加坡辅政司(Colonial Secretary, Singapore),沿袭自1867年创置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Colonial Secretary, Straits Settlements),是新加坡殖民地及其前身海峡殖民地在英国管治时期下所设置的公务员官职,地位仅次于海峡殖民地总督和后来的新加坡总督。
2、 海峡殖民地辅政司一职源于当地在1867年成为皇家殖民地而设立,在二战期间,辅政司一度因为新加坡和马来亚全境为日本攻占而悬空。重光后的1946年,新加坡获自立为皇家殖民地,原有的海峡殖民地辅政司遂更名为新加坡辅政司,到1955年再因为实施《林德宪法》而改名为新加坡布政司。在1959年,新加坡取得自治,具92年历史的布政司一职终被裁撤。
3、 布政司及其前身辅政司均是殖民地内地位最高的文官之一,也是布政司办公室(旧称辅政司办公室)的首长,自1867年至1955年间更一直是行政立法两局当然官守议员,同时负责掌管辅政司署。即使是新加坡在1955年实施新宪法后,布政司仍继续担任部长会议和立法议会的当然官守议员。历任辅政司和布政司主要以新加坡的皇后坊大厦为办公地点,并以总督府旁的斯里淡马钖作为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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