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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武汉市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在江夏灵山正式启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向江夏区物产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予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第一批)称号。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向江夏区物产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授予武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示范基地(第一批)称号。
生态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优势,依法办结一批典型案例。同时,积极探索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
替代性修复,是指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代为履行义务人,在不具备条件进行原位直接修复,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修复的,在符合有关生态环境修复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前提下,开展替代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及其服务功能等量恢复。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拟通过建设江夏灵山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为赔偿义务人提供了多种替代修复场景。对市域内客观上无法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引导赔偿义务人结合江夏灵山实际,灵活采用认购碳汇林、补种复绿、矿山修复、护林护鸟及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灵山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建立后,该局将以示范基地为平台,形成集预防、惩治、修复、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质增效。(图/文 秦钰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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